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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说明

2023年06月12日 10:20  浏览次数:[]

2023届毕业生党员同志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规定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原则上需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一般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前请务必与转入单位联系,确认对方同意接收后再转入。

二、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1.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为最终接收本人组织关系的具体单位,也是“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下级党组织或单位。认真填写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报表》。明确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接受单位。具体的组织关系去向与介绍信抬头名称请毕业生党员向所要转入的党组织询问确认。

 



    2.毕业生党员领取到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有效期内到转入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并将回执联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党委、党总支。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预备党员除组织关系介绍信外,还需自带预备党员材料,尽快到接转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分为以下九类: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8)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5.党员档案须在办理离校手续时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6.学院党委安排在毕业前夕开展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活动,所有党员届时参加,不得请假。

    祝愿2023届毕业生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党委

2023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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